2023年3月12日,我县共发生电信诈骗案件2起,损失金额共计209030元。

叮当不是猫 发表于 2023-3-13 17:06: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
1、冒充电商客服类

A某(现住地庄周办事处仁和社区)在“咸鱼APP”里收到嫌疑人的消息,嫌疑人以购买A某的商品需要开通运营为由,诈骗被16000元。

未知链接不点击 陌生来电不轻信  个人信息不透露 转账汇款多核实


2、刷单类

B某(现住地庄周办事处鲲鹏湖社区)在虚假刷单APP“Cherry”被嫌疑人以刷单返利为由诈骗了其193030元。

点赞拉票找到你 先给一点小利息 巧立名目套住你 越骗越多不客气为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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