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群众咨询土地补偿款问题:1.请不要再发到村里解决,请市里派人回访我们了解真实情况,或者双方方面对峙队长马**强行扣押土地补偿款6万元,3年多,多次投诉无门,请反馈给相关领导,为民解决问题,伸张正义以下是一些基本事实1. 争议处是一处97年分配的宅基地2. 97年此处宅基地付款400元,合理合法拥有,村民都可以作证3.15年有新农村规划,我们原宅基地盖房后,队长竟然扣押6万土地补偿款
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回复: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市委高度重视,即安排蒙城县委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蒙城县庄周街道马店社区根据《庄周办事处城乡一体化规划(2010-2020年)》,采取新建和旧村庄改建两种方式进行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工作中,马东居民组牵头负责该组新村规划建设工作,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多次组织村民和群众代表召开宅基地分配会议,于2016年1月21日形成一致意见,即:一是因1994年马东村民组在二轮承包土地时未实行宅田合一,无法再进行宅基地找补。此次马东村民组收回旧村庄内所有空闲宅基地,与新规划宅基地一并重新进行分配。二是新村规划因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参照征地补偿标准,新分配的每处宅基用地需向马东居民组支付6万元新村用地补偿款。所有收益纳入集体收益款后,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212人平均分配。 关于您反映马东居民组扣押您户土地补偿款的情况。经查:您系蒙城县庄周街道马店社区马东居民组居民。1997年,您与吴某志、马某廷、马某田等4户在马东居民组原S307省道北侧各分得1处宅基地,一直闲置未建设,也未履行用地审批手续。2016年1月21日,马东居民组根据居民组集体意见,将您4户空闲宅基地收回村集体,重新规划分配。2018年3月,您使用原S307省道北侧的该处宅基地建设房屋,未按照居民组集体意见支付用地补偿款。对此,马东居民组从您户集体收益款中暂扣6万元。针对该情况,庄周街道办事处向您解答了相关政策,并多次与您协商支付用地补偿款事宜。待您支付用地补偿款后,庄周街道办事处将督促马东居民组发放您户集体收益款。 相关情况,请与蒙城县庄周街道办事处联系(联系人:崔振友,电话:0558-765145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来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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