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当事人将一面印有“执法公正,一心为民”字样的锦旗送到蒙城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手中,为法官耐心调解促和谐的工作态度点赞。
原告王某某与被告丁某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由亳州中院发回蒙城县人民法院重审后,我院于3月份立案。办案法官张小毛认真阅读卷宗材料,与亳州中院立案庭人员取得联系,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最终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开双方当事人的心结,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多次进行沟通,并对案涉房屋进行实地查看,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进行实地丈量。对案件争议的两墙之间距离分别从上下左右进行测量,对照卷宗材料进行比对,努力调解此案。但因双方争议较大,王某某拒绝调解,未能调解成功。
开庭后,法官在草拟判决书的过程中针对拟认定的事实及其法律依据,再次与当事人进行反复沟通。调解的时间以当事人的时间为准,无论是上班时间还是下班时间,甚至包括周末。法官不厌其烦地为双方解读法律法规,希望促成双方和解。
在法官草拟完判决书经过合议庭合议后,双方基本达成调解意向,但还有一些调解协议的措词双方存在争议。案件在经过民事专业法官会议讨论通过后,法官与双方当事人逐个调解,最终在拟判决主文的基础上调解结案。4月28日,该案件调解成功,当事人在5月份履行完毕。5月30日,原告王某某送来锦旗,表达对法院的深深谢意与敬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