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坛城镇将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举措,全面落实工作责任,不断优化工作机制,多举措改善人居环境。 建立行政村网格负责制。以村为单位,村书记为第一负责人,村包组干部以网格为单位对所联系自然庄进行管理,进行日常工作的同时,加强对人居环境的监督、治理和问题反馈,确保村庄环境整洁。 完善联合巡查制度。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农综站、文明办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专项巡查、督查,针对四净两规范、四勤两参与等排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处理,保证村庄内外的干净、整洁。 积极谋划建设项目。通过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改善群众居住生活环境,满足群众生产生活所需,提升群众的获得感。 多方面加强宣传。通过入户宣传、宣传短信、广播宣传的方式进行人居环境整治的广泛宣传,营造出人人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提高群众主动维护良好人居环境的意识。(孙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