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蒙城县**浴池噪音扰民问题,亳州市委高度重视,认真予以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查:针对您反映的情况,2023年9月8日,经蒙城县城市管理局调查,星*浴池负责人表示有顾客用音响唱歌。蒙城县城市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及六十三条“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其他噪声,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规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店禁止使用音响噪音扰民。该店负责人接受批评,积极配合工作。2023年9月10日晚7点40分,蒙城县城市管理局对该区域进行复查,暂未发现使用音响进行宣传的现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蒙城县城市管理局联系(联系人:魏乐中,电话:1815672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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