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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12月起禁用“生鲜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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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帮李允红 发表于 2023-11-22 15:58:36|来自:中国安徽亳州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安徽亳州

  在市场上买肉、买水果,挑选的时候看着色泽鲜明,回家后或者到自然光下再看却发现并不“养眼”,被“照骗”了。问题出在哪里呢?原来是摊位上悬挂了特殊光源的照明灯,这种灯俗称“生鲜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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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今年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要求,从今年12月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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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5日上午,亳州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来到了农贸市场、超市等查看“生鲜灯”更新情况。
  市场上,打灯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现场非常普遍。“生鲜灯”照射下的鲜肉、海鲜等生鲜食品显得格外新鲜红润,可能影响消费者对真实色泽的感官认知。在亳州高新区养生大道综合农贸商城,这里的部分商户已经安装了接近自然光的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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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科长张冠军提醒经营者,如果12月1日后仍然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有可能面临警告或罚款5000至30000元不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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