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食品安全联系着千家万户 关乎着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为 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落实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我市将开展为期半年的 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并发出《致亳州市各级各类学校的一封信》 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现场检查。(资料图片)
按照要求,各学校(含幼儿园、托幼机构)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负主体责任,校长(园长)是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员负相关管理责任,食堂承包人、校外配餐单位负直接责任,特别要杜绝第一责任人“责任悬空”。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和执行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落实岗位责任。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开展学校食堂经营活动。 经营过程中,要杜绝“两超一非”行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尽量做到少用和不用,杜绝超范围、超限量使用,不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杜绝使用非食用物质、非食品原料。 此外,学校要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卫生管理,强化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及识别风险能力的培训。严格落实和执行每周一次的食品安全自查,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有机衔接食品安全自查和“日管控 周排查 月调度”,把自查和管控落到实处。 在食品采购过程中,要确保食材采购、验收、贮存、公示符合要求,倡导使用信息化、无纸化、便捷化“票证达”微信小程序,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管理,做到食材质量好、品质优,做到来路可溯、去向可追;贮存规范,先进先出;坚持大宗食材集中公示实施。 操作过程中,要严格操作过程管理,消除各种风险隐患。加强“三防”措施的健全和完善,防止有害生物的食品安全污染。加强食品处理场所的定期清洁消毒工作,加强设备设施的每日的清洁和定期维护工作,强化每餐餐具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容器的清洗消毒工作。规范食品留样,留样柜和留样盒要达到标准,坚持每餐留样、品种全、分量足、时间够。 本次专项行动将依法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清退和规范一批承包经营企业,着力解决管理不规范、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堂环境不卫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多发等突出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将严格监督执法,严厉处罚到人,严肃追责问责,加大重大案件查办,有效遏制校园食品安全事件。 集中整治期间(截至2024年6月)全市举报邮箱、举报电话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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